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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傭保
保障包括:
(A)規定之勞工法例要求僱主對僱員因在受僱期間由於工作受傷或生病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B)因意外受傷或生病及牙科疾病的醫療費用(包括心臟病及癌症),包括門診或手術住院費用。
(C)家傭在休假期間因意外造成的死亡或永久傷殘可有定額現金保障。
(D)家傭因死亡,重病或嚴重受傷而需遣返原居地,僱主可獲補償重新聘請家傭之額外費用。
保障範圍
基本保障 |
每年最高賠償額 (HK$) |
(1) |
僱員補償
保障《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僱主的 法律責任 |
每宗事故 $100,000,000 |
(2) |
住院及手術費用
a) 住院費用
b) 手術費用
c) 日間手術費用 |
$30,000
每日$350
每次$15,000
$7,500 |
(3) |
門診費用
a) 門診治療
b) 跌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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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每日/每次 $200
$500 (每日/每次 $100) |
(4) |
緊急牙科費用
包括口腔手術及治療、膿腫、X光檢查、脫牙或補牙 |
$2,500
(每日/每次 $200) |
(5) |
人身意外
賠償在港休假期間因意外而導致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 |
$100,000 |
(6) |
個人責任
因家庭僱傭疏忽而導致第三者身體受傷及/或財物損毀的法律責任 |
$100,000 |
(7) |
遣返費用
因家庭僱傭死亡、受傷或疾病而證實不能繼續工作 |
$20,000 |
(8) |
改聘費用
因家庭僱傭死亡、受傷或疾病而證實不能繼續工作 |
$10,000 |
(9) |
住院現金津貼
因家庭僱傭受傷或疾病而需住院 |
$6,000
(每日$200) |
(10) |
償還貸款保障
賠償家庭僱傭因死亡、受傷或疾病而不能繼續工作導致未能償還你作出的私人財務借貸 |
$10,000 |
(11) |
忠誠保障
因家庭僱傭之欺詐、不忠實行為導致僱主蒙受金錢上的損失,包括:
a) 更換大門門鎖/大閘門鎖
b) 未經許可的長途電話費用 |
$8,000
$1,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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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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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加醫療〈嚴重疾病〉保障
額外增加之醫療保障 |
$70,000 |
保障期
可選擇投保一年或兩年的計劃。
受保年齡
基本保障: 家庭僱傭首次投保此計劃之年齡須為18 至60 歲,可續保至64 歲。
自選保障: 家庭僱傭首次投保附加醫療〈嚴重疾病〉保障之年齡須為18 至45 歲,可續保至64 歲。
投保條件
a) 此計劃適用於根據人民入境條例( 第一一五章) 所訂條款之合約制海外家庭僱傭。
b) 本地家庭僱傭只獲提供「僱員補償」保障。
主要不受保項目
本計劃的不受保項目包括:
- 自殺或蓄意自殘
- 性病、精神錯亂或愛滋病
- 懷孕或分娩
- 行為受酒精或藥物影響
- 罷工、暴亂或民事騷亂
- 因戰爭、核子、輻射或恐怖襲擊導致受傷
- 違法行為
- 受保前已存在的疾病
尚有其他保險公司多項保障章程,歡迎致電索取-電話 : 2384 0099
* 此網頁只作一般性簡介,有關條文細節,應以保險單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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